商场促销搞互动 少年上台转圈当场休克
2007-08-27
好望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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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山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,一商家为促销商品举行表演,在互动环节中,主持人邀一少年“转圈”凑乐,不料该少年在“转圈”时当场休克。法院判决主持人和商家同担责,赔偿该少年各项损失2000元。
一审法院查明,今年8月12日上午,在梁山某集市上,14岁的在校生吕柳(化名)和另外两个伙伴观看某商家促销娱乐活动。在互动环节中,三少年被邀请到台上做节目表演,主持人要求孩子转完10圈后再回答问题,回答好的有奖品。没想到,当吕柳转到第10圈时,突然晕倒,不省人事。主持人见状,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,经过及时抢救,吕柳苏醒过来,但花去1000多元的医疗费,却无人埋单,为此,孩子的母亲沈女士将主持人和商家告上法庭。
法院审理认为,主持人在节目表演过程中,应密切观察该娱乐活动的进展情况,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。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在现场时,主持人更应尽到注意义务。虽然主持人拨打了急救电话,但这不能免除因其先前的邀请给吕柳带来的侵害,所以,主持人应承担主要责任。在该促销活动中,商家作为收益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依据上述理由,法院判令主持人赔偿吕柳1200元,商家赔偿800元。
一审法院查明,今年8月12日上午,在梁山某集市上,14岁的在校生吕柳(化名)和另外两个伙伴观看某商家促销娱乐活动。在互动环节中,三少年被邀请到台上做节目表演,主持人要求孩子转完10圈后再回答问题,回答好的有奖品。没想到,当吕柳转到第10圈时,突然晕倒,不省人事。主持人见状,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,经过及时抢救,吕柳苏醒过来,但花去1000多元的医疗费,却无人埋单,为此,孩子的母亲沈女士将主持人和商家告上法庭。
法院审理认为,主持人在节目表演过程中,应密切观察该娱乐活动的进展情况,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。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在现场时,主持人更应尽到注意义务。虽然主持人拨打了急救电话,但这不能免除因其先前的邀请给吕柳带来的侵害,所以,主持人应承担主要责任。在该促销活动中,商家作为收益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依据上述理由,法院判令主持人赔偿吕柳1200元,商家赔偿800元。
来源:大众网 作者:大众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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