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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公民在美工作须经美国移民局批准

2006-12-02    好望角     欢迎进入论坛讨论
  加拿大公民在美工作须经美国移民局批准

  《多维时报》刘汝华律师/加拿大多伦多市读者吴女士问:

  尊敬的刘律师您好:

  拀我有下列问题想请教:

  1、我的男朋友是美国公民,他需要往加拿大探亲,可以在加拿大逗留多久?

  2、我的美国公民男友如果前往加拿大工作需要办什么手续?有没有时间限制?

  3、我是加拿大公民,不是如果我想在美国工作需要办什么手续?有没有时间限制?

  4、美国公民与加拿大居民都想保留其现身份,他们应该在哪里登记结婚?他们结婚后,美国公民可否在加拿大长期居留,工作?

  谢谢!

  刘汝华律师答:

  1、鉴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特殊关系,美国公民前往加拿大探亲旅游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,如果没有加拿大移民局允许,美国公民不能在加拿大非法工作。

  2、美国公民如果需要在加拿大工作,他们必须事先取得加拿大移民局的批准,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工作。如果加拿大移民局批准美国公民的工作许可,他们一般都会注明有效期。

  3、依此类推,如果加拿大公民需要在美国境内工作,他们必须事先取得美国移民局的批准,否则同样被视为非法工作。

  4、无论他们在哪里结婚都不会影响他们各自的身份。如果他们结婚登记,而且如果该美国公民希望在加拿大工作并居住,他必须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证,并同时办理移民事宜。


来源:辣椒城   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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