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驾驶散记 考试五次、两次上庭
2005-09-30
好望角
欢迎进入论坛讨论
考试五次,终于合格。驾车廿载,换了三部车,一些违规经历,接下来两次上庭:特警己启人,值得一记。
考试五次
中共在中国执政后,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,以国家名义并吞了私有财产。“私家车”一词成为绝唱,从词典消失,20年后才恢复了名称。
除职业司机外,一般人均不会驾驶,无车可驾。
来到加国,地广人稀。交通凸显重要。据早年统计,四口之家平均拥有1.5部汽车。汽车是生活必需品。
初来甫到,租住市中心,便利四口之家使用公交上班、上学。这是新移民必经之路。
我在机场附近找了份工,工资不错,福利优厚,工作稳定。两年后,打算用一年积蓄,购车代步,以省上、下班时间,有利工作、生活、购物与休息。
买车前要考车牌,笔试很顺利,路试有麻烦。
第一次路试,慌里慌张,糊里糊涂就给“费”了,报告上毛病一大堆。
第二次路试,一个月之后,更糟,我怀疑是考官有点歧视和过分挑剔,竟说“停”牌前没停。天啊!真冤枉,学车第一课就是“开”与“停”。师傅解释说,停得不够,不是“full stop",又失败一次。
对新移民工人来说,路试一次的费用比一天工资还高。
冬天来了,练习不易,打了退堂鼓。第二年夏天再考。
据说,考官根据学员年龄给分,年纪与考次成正比,20岁——两次,30岁——三次,40岁——四次,50岁——五次。
我才考了两次!起码还考两次。
第三次路试换了考场,在马路中央迥转停留过久,不行。
第四次路试,铁路前无“停”牌,停了一下,也不行。
第五次路试,终于合格了。
泊车违例
市中心车位难求,收费又是全国之冠。
有时为了找免费泊位,往往因小失大。
一般住宅区或单程路都是上午7点到午夜12点免费。但也有从上午10点开始的,一时粗心,又要交泊车税给市府。
过去公众假期,如国庆、圣诞等,咪表都免费,现已成绝唱,一网打尽,要小心阅读条例。
有一次,咪表坏了,入了钱,转不动,只好写一个字条说明,不料,执法人员照抄无误。
心有不甘,到市府交通处,说明我没有错。职员十分通情达理,用电脑一查,就取销罚款,建议今后不要再泊表有毛病的位置。
去年,还是在中区唐人街,买了单,放在玻璃上,结果赫然一张黄色告票,一看,自己粗心,将单子放翻了,有时间的一面朝下,抄牌者看不到时间。
今次又试试去交通处,讲讲情,职员很客气,对了对号码,原来正反面都有号码,检验确有票,又没超时,也取消罚单,嘱今后小心勿放倒了。
虽然抄牌官有时不近情理,但市府职员就情理味十足,使人心情舒畅。
被告上庭
驾车从不超速,大概与年龄有关,超速是年青人的专利玩意。
我极力避免上、下班高峰期上公路,这次因专科眼医候诊误了一小时,上到401时,车流塞得严严实实。
在一个出口路处,只有单线,眼见被挤出公路,心一急,驶上路肩,不过几秒功夫,别人让路,又挤回公路,马上两辆响警号警车急驶而至,截停还开了罚单,最后还把我护送上公路。
单上三种选择:1)认罪,按指定罚款缴交,到银行交保险,有收据。2)认罪有解释,当场法官接纳解释,减免罚款。3)不认罪,排期上庭抗辩,讨个是非曲直。
据老移民经验,如果开庭,警察不出庭,控罪就自动撤销。希望寄托在控方调职、假期、生病等偶然因素而不出席,就自动胜诉了。
来信排期在一年零两个月以后。
法庭很大,法官高坐,向秘书登记后,点名应讯,首先宣誓,警察将罚单上情况叙述了一下,他天天抄牌,不可能记住一年多前的事。
我解释说,我早见到他们,不是以身试法,迫于无奈。短短几秒钟而已。法官同情、开恩、询问驾车几年?同意解释,执法人员亦对。判罚款一半,问要否上诉?向法官道谢,鞠躬退庭,松了口气,结束了一场年半的官司,体会到民主社会的司法制度。
再次上庭
月初,陪友人再次上庭应讯。只等了八个月。
法庭的一些变化与改革,写出来对驾车违例朋友会有启发。
友人在东区唐人街U-Turn违规,从横街冲出的警车喝停,停下后,后面来车,说阻塞交通,发两张告票。
头一张,作了U-Turn,看不到禁牌认罚。
第二张,女警叫停,停下来又说妨碍交通,不合理。
法庭在市中心,旧市政府,入门需经保安检查,防恐袭,有必要。
法庭很小,女警身穿便服,手持大本小说阅读,老于此道,消磨时间。
见到我友约出门外谈话。她说你承认第一项,我撤销第二项,正中下怀!错作U-Turn,板上钉钉,无可辩驳,不服的是加控于是达成庭外和解。
这次法官座位不高,几与被告平视,相距甚近。连宣誓也免了。前面一些案件,有些要继续调查,另排期再审,有些排期上诉。
我友出庭,女警仍在听众席不动,不上庭,罚款单中的内容由秘书读出。友人解释禁牌不明显忽略了,认错。法官只罚了起码的款,不服可上诉。友人交了罚款加堂费和附加费,总的比罚单少些,吸取经验,了却官司。
“拖”字生疑
对交通违规罚单,人们公认“拖”字奏效。
先由法庭排期,排后去信延期另排,借故不去出席,到期再托人到法庭托病另定日期,以后拖得越长,控方警察出庭机会越少,晋升、调职、假期、生病等等机会存在。
现在法庭也改革,堵塞漏洞,警察可以委托法庭秘书代劳,如无需证人或上诉反驳等原因,以省警力。这样一来,“拖”字要决无疾而终,除了罚款外,堂费和附加费都大增。如果法官知道你不诚实,诈病拖延,增加罚款也是有可能的。
法律不外乎人情道理,老实人总不吃亏。民主社会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。
警察执法如山,司法讲情说理,法、理、情俱全,两者之间取得平衡,达至和谐、协调。
日前有报导,政府已将此类欠缴罚款交收数公司代收,被迫交付时绝不止单上的数目了。
(三 虎 )
考试五次
中共在中国执政后,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,以国家名义并吞了私有财产。“私家车”一词成为绝唱,从词典消失,20年后才恢复了名称。
除职业司机外,一般人均不会驾驶,无车可驾。
来到加国,地广人稀。交通凸显重要。据早年统计,四口之家平均拥有1.5部汽车。汽车是生活必需品。
初来甫到,租住市中心,便利四口之家使用公交上班、上学。这是新移民必经之路。
我在机场附近找了份工,工资不错,福利优厚,工作稳定。两年后,打算用一年积蓄,购车代步,以省上、下班时间,有利工作、生活、购物与休息。
买车前要考车牌,笔试很顺利,路试有麻烦。
第一次路试,慌里慌张,糊里糊涂就给“费”了,报告上毛病一大堆。
第二次路试,一个月之后,更糟,我怀疑是考官有点歧视和过分挑剔,竟说“停”牌前没停。天啊!真冤枉,学车第一课就是“开”与“停”。师傅解释说,停得不够,不是“full stop",又失败一次。
对新移民工人来说,路试一次的费用比一天工资还高。
冬天来了,练习不易,打了退堂鼓。第二年夏天再考。
据说,考官根据学员年龄给分,年纪与考次成正比,20岁——两次,30岁——三次,40岁——四次,50岁——五次。
我才考了两次!起码还考两次。
第三次路试换了考场,在马路中央迥转停留过久,不行。
第四次路试,铁路前无“停”牌,停了一下,也不行。
第五次路试,终于合格了。
泊车违例
市中心车位难求,收费又是全国之冠。
有时为了找免费泊位,往往因小失大。
一般住宅区或单程路都是上午7点到午夜12点免费。但也有从上午10点开始的,一时粗心,又要交泊车税给市府。
过去公众假期,如国庆、圣诞等,咪表都免费,现已成绝唱,一网打尽,要小心阅读条例。
有一次,咪表坏了,入了钱,转不动,只好写一个字条说明,不料,执法人员照抄无误。
心有不甘,到市府交通处,说明我没有错。职员十分通情达理,用电脑一查,就取销罚款,建议今后不要再泊表有毛病的位置。
去年,还是在中区唐人街,买了单,放在玻璃上,结果赫然一张黄色告票,一看,自己粗心,将单子放翻了,有时间的一面朝下,抄牌者看不到时间。
今次又试试去交通处,讲讲情,职员很客气,对了对号码,原来正反面都有号码,检验确有票,又没超时,也取消罚单,嘱今后小心勿放倒了。
虽然抄牌官有时不近情理,但市府职员就情理味十足,使人心情舒畅。
被告上庭
驾车从不超速,大概与年龄有关,超速是年青人的专利玩意。
我极力避免上、下班高峰期上公路,这次因专科眼医候诊误了一小时,上到401时,车流塞得严严实实。
在一个出口路处,只有单线,眼见被挤出公路,心一急,驶上路肩,不过几秒功夫,别人让路,又挤回公路,马上两辆响警号警车急驶而至,截停还开了罚单,最后还把我护送上公路。
单上三种选择:1)认罪,按指定罚款缴交,到银行交保险,有收据。2)认罪有解释,当场法官接纳解释,减免罚款。3)不认罪,排期上庭抗辩,讨个是非曲直。
据老移民经验,如果开庭,警察不出庭,控罪就自动撤销。希望寄托在控方调职、假期、生病等偶然因素而不出席,就自动胜诉了。
来信排期在一年零两个月以后。
法庭很大,法官高坐,向秘书登记后,点名应讯,首先宣誓,警察将罚单上情况叙述了一下,他天天抄牌,不可能记住一年多前的事。
我解释说,我早见到他们,不是以身试法,迫于无奈。短短几秒钟而已。法官同情、开恩、询问驾车几年?同意解释,执法人员亦对。判罚款一半,问要否上诉?向法官道谢,鞠躬退庭,松了口气,结束了一场年半的官司,体会到民主社会的司法制度。
再次上庭
月初,陪友人再次上庭应讯。只等了八个月。
法庭的一些变化与改革,写出来对驾车违例朋友会有启发。
友人在东区唐人街U-Turn违规,从横街冲出的警车喝停,停下后,后面来车,说阻塞交通,发两张告票。
头一张,作了U-Turn,看不到禁牌认罚。
第二张,女警叫停,停下来又说妨碍交通,不合理。
法庭在市中心,旧市政府,入门需经保安检查,防恐袭,有必要。
法庭很小,女警身穿便服,手持大本小说阅读,老于此道,消磨时间。
见到我友约出门外谈话。她说你承认第一项,我撤销第二项,正中下怀!错作U-Turn,板上钉钉,无可辩驳,不服的是加控于是达成庭外和解。
这次法官座位不高,几与被告平视,相距甚近。连宣誓也免了。前面一些案件,有些要继续调查,另排期再审,有些排期上诉。
我友出庭,女警仍在听众席不动,不上庭,罚款单中的内容由秘书读出。友人解释禁牌不明显忽略了,认错。法官只罚了起码的款,不服可上诉。友人交了罚款加堂费和附加费,总的比罚单少些,吸取经验,了却官司。
“拖”字生疑
对交通违规罚单,人们公认“拖”字奏效。
先由法庭排期,排后去信延期另排,借故不去出席,到期再托人到法庭托病另定日期,以后拖得越长,控方警察出庭机会越少,晋升、调职、假期、生病等等机会存在。
现在法庭也改革,堵塞漏洞,警察可以委托法庭秘书代劳,如无需证人或上诉反驳等原因,以省警力。这样一来,“拖”字要决无疾而终,除了罚款外,堂费和附加费都大增。如果法官知道你不诚实,诈病拖延,增加罚款也是有可能的。
法律不外乎人情道理,老实人总不吃亏。民主社会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。
警察执法如山,司法讲情说理,法、理、情俱全,两者之间取得平衡,达至和谐、协调。
日前有报导,政府已将此类欠缴罚款交收数公司代收,被迫交付时绝不止单上的数目了。
(三 虎 )
来源:大中报 作者:
敬请注意:好望角所有文章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或为网友发布,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!仅供读者参考。
好望角欢迎网友积极投稿,如发现稿件侵权,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,请版权拥有者及时通知本网处理。
好望角欢迎网友积极投稿,如发现稿件侵权,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,请版权拥有者及时通知本网处理。


评论加载中…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