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意買賣有何窍门
2005-10-11
好望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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擁有自己的生意是多數人的夢想,不論是成立新生意,或是頂讓別人的生意,在買賣之前,不論是買方或賣方,最好對生意買賣的內容要有基本的認識,以免日後產生問題。首先,我們要瞭解成立生意的形式,簡單來說可分三種: 獨資(Sole Proprietorship)、合夥(Partnership)、和股份有限公司(Incorporation)。
生意買賣或轉讓在商業活動中是很常見的,通常有兩種方式: 股份買賣(Share purchase)或資產買賣(Asset purchase)。 股份買賣是出售或轉讓股份。 生意的買賣通過股份的轉讓來實現, 具體地說, 賣方將其擁有的公司股份賣給買方, 賣方不再擁有公司的股份, 而買方成為公司的股東, 那麼公司的全部生意也就屬於買方的了。 這種方法所改變的隻是股東, 新股東將原來的公司“全盤”接過來, 繼續經營下去。至於資產買賣是賣方公司將資產, 存貨等出售給買方, 買方可先成立自己的公司, 可選擇性地購買對方公司的資產, 而不必將所有的資產都買過來。 以上兩種方式,在稅務方面的計算方法各有不同,且其風險也需考量。
合約對於生意買賣來說是最基本及重要的; 所要買賣的生意內容,在合約中都要條列清楚,例如: 地點、價錢、訂金、成交日期、交生意日期、包括項目及不包括頊目等等……。日後,所有都是根據當時所簽訂的合約為標準。在簽約之前,需仔細檢閱或請敎律師幫您複閱。
雙方訂立合約後,還有一些條件需要確認才能使買賣完成,譬如買方律師可能需要調查一些事項,例如:看是否為賣主擁有或是有其他的聯名賣主。並調查看是否物業有任何抵押; 還有一些費用如: 稅務、勞工局、勞工賠償局、市政府、衛生局等費用是否有欠繳, 有些費用以交生意日為分界點,按比例分擔。交生意日之前由賣方負擔,交生意日以後由買方負擔。
如果是生意的地點仍有租約,需經過房東同意。通常房東會要求買方及賣方簽設租約轉讓(Assignment of Lease),並要求買方提供信用調查資料,例如: 銀行帳號,如之前曾租過任何商舖,需提供房東資料等。如買方的信用背景不足,房東則可能要求賣方當擔保人。
詳細的資訊,請敎您的律師,以確認及保障自已的權益和義務並瞭解風險在哪裡,相信會讓您在事業上順順利利、大展鴻圖。
(律師 吳文眨?/p>
来源:游客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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